城固县民政局救灾大米竞争性磋商公告

类别:采购信息-政府采购  地区:汉中市  更新时间:2019-1-2 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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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城固县民政局的委托,按照政府采购程序,对城固县民政局救灾大米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、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。
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城固县民政局救灾大米
二、采购项目编号:城采CCC[2018]31号
三、采购人名称: 城固县民政局
地址:城固县民主街33号

联系人:胡文平

电话:0916-7212050

四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
地址:城固县民主街64-17号(县政府对面二楼)

联系人:胡泊

电话:7215841

传真:7215841

五、采购内容和需求:城固县民政局救灾大米1批
项目概况: 采购20万斤救灾大米,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。

项目用途: 工作需要;项目性质:财政拨款

采购预算: 480000.00元

六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:
(1)基本资格条件: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;

(2)特定资格条件:1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; 2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(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,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); 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A、报名时须出具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,并留整套资质 (要求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备案。 B、磋商时须提供原件,以备查验。

七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
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落实政府采购政策,详见招标文件。 1、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(财库〔2011〕181号); 2、《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4〕68号); 3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7〕51号); 4、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》(财库[2006]90号); 5、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》(财库[2004]185号); 6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〔2017〕141号。

八、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、地点
1、发售时间:2019-01-02 08:00:00至2019-01-04 18:00:00(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

2、发售地点: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(县政府对面二楼)

3、文件售价:

每套300.00元(人民币),售后不退

注:1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; 2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(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,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); 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A、报名时须出具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,并留整套资质 (要求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备案。 B、磋商时须提供原件,以备查验。

九、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
1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19-01-14 14:30:00

2、投标地点: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(县政府对面二楼)采购中心办公室

3、开标时间:2019-01-14 14:30:00

4、开标地点: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(县政府对面二楼)采购中心会议室

十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
1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7215841

2、开户名称: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

3、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固县支行

4、账 号:103649625095

十一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

2019-01-02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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